在山东青岛的法律界,有这样一位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——李坤。他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,自2010年开始执业,现任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、刑辩部主任,是一位专职的刑事辩护律师。
十余年的时间里,李坤律师始终专注于刑事案件的办理。在经济犯罪、职务犯罪、涉众型犯罪以及传统刑事犯罪辩护等方面,他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能力。他尤其擅长取保、不起诉、缓刑、无罪辩护,在刑事辩护实务领域深耕细作,不仅统筹着律所的管理工作,还运营着刑辩团队。在办理案件时,他注重证据、关注细节,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多年的庭审经验,切实维护着当事人的人身与财产合法权益。
曾经有一个关于诈骗罪的案例。张某被控伙同他人以“代运营网店”为名骗取客户服务费,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认定的涉案金额高达460万元。家属委托时,张某已经被羁押了5个月。
李坤律师接手此案后,紧扣“非法占有目的”这一要件展开辩护。他仔细梳理聊天记录,证明张某仅负责技术对接,并未参与话术设计。同时,他发现涉案资金中有210万元有真实服务交付凭证,将这部分剔除后,涉案金额未达“数额特别巨大”的标准。此外,他还让张某认罪认罚,并全额退赔了剩余获利,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。最终,检察院采纳了李坤律师的辩护意见,以“情节显著轻微”作出不起诉决定,张某无罪释放。这一案例充分说明,不是所有“诈骗”都叫诈骗,拆不清资金流向,就辩不出无罪空间。
还有一起危险驾驶罪的案件。李某深夜驾车被查,血醇浓度达到了198mg/100ml,虽然没有发生事故,也无前科,但血醇浓度已达“从重情节”红线。
李坤律师质疑了血样提取程序,指出消毒使用了含醇试剂、送检超期,并申请非法证据排除。他强调李某是“短距离挪车+即时停靠”,主观恶性极低。结合社区矫正评估,论证了对李某免予刑事处罚并无社会危险性。最终,法院采纳了程序辩护意见,认定检测瑕疵影响事实认定,判处李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,实际免予关押。这表明醉驾不等于必坐牢,程序违法一寸,自由多一尺。
王某因邻里纠纷推搡对方,导致对方倒地后颅内出血死亡。尸检显示死者本身有脑血管畸形,此案定性在“故意伤害致死”与“过失致人死亡”之间摇摆不定。
李坤律师申请重新鉴定,明确了“诱因关系”而非“直接死因”。他主张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,因为是对方持铁锹先动手。同时,他让王某一方进行了民事赔偿,并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书。最终,法院将定性由“故意伤害致死”降为“故意伤害(轻伤基础+死亡结果)”,判处王某三年缓刑四年。这体现了死伤结果并不等同于定罪结论,因果关系才是刑事辩护的关键所在。
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被控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专票870万,面临10年以上的刑期。
李坤律师区分了“虚开发票”与“票货分离”,将部分有真实采购背景但票面金额虚增的部分单独剥离。他推动企业进行合规整改,让企业补缴税款并建立了财税合规制度,参照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路径。考虑到赵某系初犯且是被动接受开票,不是主要策划者等情况,最终为赵某争取到了量刑减半的结果。
李坤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、丰富经验和不懈努力,为众多当事人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争取到了合法权益,在山东青岛的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