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山东青岛的法治天地中,有这样一位刑事辩护律师——李坤,正以他的专业与担当,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筑起坚固的防线。
李坤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,自2010年执业以来,便全身心投入到刑事辩护领域。他现任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、刑辩部主任,是一位专职的刑事辩护律师。十余年的时光里,他心无旁骛,专注于刑事案件的办理,在经济犯罪、职务犯罪、涉众型犯罪以及传统刑事犯罪辩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。他尤其擅长取保、不起诉、缓刑以及无罪辩护,在刑辩实务的深耕细作中,不仅统筹律所管理,还精心运营刑辩团队。他办案时注重证据、关注细节,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多年的庭审经验,切实维护着当事人的人身与财产合法权益。
接下来,让我们通过几个真实案例,一起领略李坤律师的风采。
张某被指控伙同他人以“代运营网店”为名骗取客户服务费,公安移送审查起诉认定涉案金额高达460万元。家属委托时,张某已被羁押5个月。李坤律师接手案件后,紧紧抓住“非法占有目的”这一关键要件,仔细梳理聊天记录,证明张某仅负责技术对接,并未参与话术设计。同时,他发现涉案资金中有210万元有真实服务交付凭证,并成功将这部分金额剔除,使得涉案金额未达“数额特别巨大”的标准。此外,他还积极促使张某认罪认罚,并全额退赔剩余获利,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。最终,检察院采纳了李坤律师的辩护意见,以“情节显著轻微”作出不起诉决定,张某无罪释放。这一案例充分说明,不是所有“诈骗”都叫诈骗,拆不清资金流向,就辩不出无罪空间。
李某深夜驾车被查,血醇浓度达到198mg/100ml。虽然无事故、无前科,但该数值已达“从重情节”红线。李坤律师从血样提取程序入手,质疑消毒使用含醇试剂、送检超期等问题,并申请非法证据排除。同时,他强调李某“短距离挪车+即时停靠”的行为主观恶性极低。结合社区矫正评估,他有力地论证了李某免予刑事处罚无社会危险性。法院最终采纳了程序辩护意见,认定检测瑕疵影响事实认定,判处李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,实际免予关押。这表明,醉驾不等于必坐牢,程序违法一寸,自由多一尺。
王某因邻里纠纷推搡对方,对方倒地后颅内出血死亡。尸检显示死者本身有脑血管畸形,案件定性在“故意伤害致死”与“过失致人死亡”之间摇摆。李坤律师申请重新鉴定,明确了“诱因关系”而非“直接死因”。同时,他主张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,因为对方持铁锹先动手。此外,他还积极促成民事赔偿到位,并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书。法院最终将定性由“故意伤害致死”降为“故意伤害(轻伤基础 + 死亡结果)”,判处王某三年缓刑四年。这个案例告诉我们,死伤结果并不等同于定罪结论,因果关系才是刑事辩护的关键。
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被控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专票870万,面临10年以上刑期。李坤律师区分了“虚开发票”与“票货分离”的情况,将部分有真实采购背景、票面金额虚增的部分单独剥离。同时,推动企业进行合规整改,补缴税款并建立财税合规制度,参照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路径。考虑到赵某系初犯且被动接受开票等因素,最终实现了量刑减半。
在山东青岛的刑事辩护领域,李坤律师凭借专业的素养和不懈的努力,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。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刑事辩护律师的责任与担当,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