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山东青岛的法律界,有这样一位刑事辩护律师,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,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,他就是李坤律师。
李坤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,自 2010 年开始执业,现任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、刑辩部主任,是一位专职的刑事辩护律师。十余年的时间里,他始终专注于刑事案件的办理,在经济犯罪、职务犯罪、涉众型犯罪以及传统刑事犯罪辩护等领域颇有建树,尤其擅长取保、不起诉、缓刑、无罪辩护。他不仅深耕刑辩实务,还统筹着律所的管理与刑辩团队的运营,在办案过程中注重证据、关注细节,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多年的庭审经验,切实维护着当事人的人身与财产合法权益。
下面,让我们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来了解李坤律师的办案风采。
张某被指控伙同他人以“代运营网店”为名骗取客户服务费,公安移送审查起诉认定的涉案金额高达 460 万元。当家属委托时,张某已经被羁押了 5 个月。李坤律师接手案件后,紧扣“非法占有目的”这一关键要件,认真梳理聊天记录,证明张某仅仅负责技术对接,并未参与话术设计。同时,他还发现涉案资金中 210 万元有真实服务交付凭证,将这部分剔除后,涉案金额未达到“数额特别巨大”的标准。此外,李坤律师引导张某认罪认罚并全额退赔剩余获利,成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。最终,检察院采纳了李坤律师的辩护意见,以“情节显著轻微”作出不起诉决定,张某无罪释放。这一案例充分说明,不是所有“诈骗”都叫诈骗,拆清资金流向,才能为当事人辩出无罪的空间。
李某深夜驾车被查,血醇浓度达到 198mg/100ml。虽然其没有发生事故,也无前科,但血醇浓度已达“从重情节”红线。李坤律师在辩护过程中,首先质疑血样提取程序存在问题,如消毒使用含醇试剂、送检超期等,并申请非法证据排除。同时,强调李某“短距离挪车 + 即时停靠”的情况,说明其主观恶性极低。结合社区矫正评估,李坤律师向法院论证李某免予刑事处罚并无社会危险性。最终,法院采纳了程序辩护意见,认定检测瑕疵影响事实认定,判处李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,实际免予关押。这表明醉驾并不等于必坐牢,抓住程序违法的关键之处,能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自由。
王某因邻里纠纷与对方发生推搡,对方倒地后颅内出血死亡。尸检显示死者本身有脑血管畸形,案件的定性在“故意伤害致死”与“过失致人死亡”之间摇摆不定。李坤律师接手此案后,申请重新鉴定,明确了王某的行为与死者死亡之间是“诱因关系”而非“直接死因”。同时,主张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性质,因为对方持铁锹先动手。并且,在李坤律师的协调下,民事赔偿到位,还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书。最终,法院将案件定性由“故意伤害致死”降为“故意伤害(轻伤基础 + 死亡结果)”,判处王某三年缓刑四年。由此可见,死伤结果并不等同于定罪结论,准确把握因果关系才是刑事辩护的关键所在。
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被控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专票 870 万,按照法律规定,他面临着 10 年以上的刑期。李坤律师仔细研究案件后,区分了“虚开发票”与“票货分离”的情况,将部分有真实采购背景但票面金额虚增的部分单独剥离。同时,他推动企业进行合规整改,补缴税款并建立财税合规制度,参照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路径。考虑到赵某系初犯,且是被动接受开票,并非策划者等情节。最终,赵某获得了量刑减半的结果。
李坤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,在刑事辩护领域书写着一个个成功的篇章,为山东青岛的当事人带来了希望和保障。